①火力发电(保障城市应急备用、调峰和基本运行的项目除外);
②热电联产(保障城市应急备用、调峰和基本运行的项目除外);
③核力发电;
④热力生产和供应中燃煤、燃油热力生产,燃气独立供暖系统(不具备可再生能源供热条件的除外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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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拟禁止新建和扩建火力发电、热电联产、燃气独立供暖系统等
[打印]添加时间:2022-04-29 有效期:不限 至 不限 浏览次数:255
近日,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对《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》(修订征求意见稿)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,其中针对电力、热力、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,拟由原禁止新增燃煤火力发电、燃气热电联产,调整为禁止新建和扩建:
①火力发电(保障城市应急备用、调峰和基本运行的项目除外);
②热电联产(保障城市应急备用、调峰和基本运行的项目除外);
③核力发电;
④热力生产和供应中燃煤、燃油热力生产,燃气独立供暖系统(不具备可再生能源供热条件的除外)。 |